近年来,苍南县局不断提升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处理质量,规范政府采购当事人行为,维护政府采购公平环境。
一、依法设定需求,源头控制质疑投诉。坚持问题导向,抓好源头管理,督促采购主体履职尽责,严格贯彻落实“谁采购、谁负责”的采购责任制,要求采购人按照依法合规、完整明确、科学合理、厉行节约的原则编制采购文件,避免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需求和技术参数要求存在倾向性、限制性和排他性,确保采购文件符合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从源头上减少质疑投诉。
二、突出前置管理,提高质疑答复质量。要求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收到质疑后第一时间将相关情况告知并提前介入争议处理,从政策把握、调查取证、操作程序和答复要点等方面进行业务指导,协助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高质疑答复质量的同时,倡导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积极与质疑供应商进行沟通协商,努力将争议化解在质疑阶段。
三、落实专人负责,严谨处理谨慎办案。在坚持“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的原则来处理投诉的前提下,实行专人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认真受理政府采购投诉和举报信件,严格规范投诉处理程序,在供应商投诉事项的受理、调查核实、法律顾问联审、作出处理决定、接受行政复议和应诉各环节严格按照工作流程执行,力求做到兼顾程序和实体。2020年,该局共收到供应商投诉案件9件,最终做出处理决定的2起,经过调解撤回投诉7起,另受理举报案件2起,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起,配合司法局做好1起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四、强化优质服务,减少质疑投诉发生。从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水平、增强服务效能入手,积极引导,督促采购人、代理机构及投标供应商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抓住工作重点,充分与投诉供应商、采购人和代理机构进行沟通,必要时采取“上门送政策”的方式,从而减少质疑投诉的发生。